佳县财政局 佳县民政局
关于下达第一季度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财办社〔2019〕2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第一季度社会救助2755.6675万元。年终功能分类列支出、经济分类列支出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