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19年
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佳劳市〔2020〕10号函的意见。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 万元。
请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佳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