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大对诚信群体正面激励的建议-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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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诚信群体正面激励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8 15:5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加大对诚信群体正面激励的建议
建议代表 王家砭人大代表团谢海琴等代表
承办单位 县发改局
协办单位
办理情况

王家砭人大代表团谢海琴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诚信群体正面激励的建议》(第3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大家对诚信群体正面激励的建议、办法和要求,为解决佳县诚信问题,2018年佳县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佳信用办〔2018〕3号)、《关于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佳信用办〔2018〕5号),加大对诚信企业的支持力度,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为解决一些企业在生产中以次充好问题,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做到“逢审必查、逢办必查”。同时对列入“黑名单”系统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禁止参与评优评先,已经授予的荣誉称号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限制享受各类政府扶持政策;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限制新增项目、用地和矿业权审批;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未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暂缓办理行政审批续;对未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出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和惩戒措施。

二、对具有优良信用的个人,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在吸收会员或提供服务时给子优先、优惠;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场馆、公园、游景点等文化体育场所,对诚信典个人提供优先、优惠或其他便利;公共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共享交通服务机构,对诚信典型个人提供优先、优惠或其他便利化服务。

三、为了推动佳县诚信典型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信易批”建设,县政府在全县非竞争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信用承诺”。让诚信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办理、并联审批等便捷审批服务,享受绿色通道和告知承诺、免费或优惠代办等便利服务措施。充分体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在创业培训、金融扶持、增值电信业务、电力直接交易、社会保险、国有土地供应、税收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经济活动中,依法依约实行信用加分;在会展、论坛、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对诚信典型个人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城市落户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

四、对列入“黑名单 ”系统的自然人,应当依法采取下列措施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评优评先已经授予的荣誉称号应按有关规定子以撤销;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政府资金支持;取消各类评审、监审等专家资格;对末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暂缓办理职业(执业)资格审核和个人登记手续。

 

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佳信用办〔2018〕3号)

关于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佳信用办〔2018〕5号)

 

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康向东     电话:18392273500 )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_20190709170622.pdf

关于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_201907091705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