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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我县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的提案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24 08:35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大力推进我县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的提案
提案委员 张会义
承办单位 县农业局
协办单位 县财政局
办理情况

张会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县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佳县农村土地撂荒、农民大量外出问题非常准确,这也是长期以来我局努力解决的方向。佳县属丘陵沟壑区,土地多为坡地且坡度较大,境内树地面积大,因此发展规模经营先天不足,这是客观原因。但是针对这一现状我局一直在积极的努力和探索,现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是针对农村耕地撂荒问题2016年,我局农经站已组织专门培训,并向各镇(办、中心)、各行政村发放了土地流转登记册1套3本,并提供了土地流转协议范本;2017年,我局提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办法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土地流转的范围、方式、期限、程序和行为规范作了明确规定,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工商资本土地流转等也作了详细说明,同时意见还促进落实作了部署。

二是针对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问题。2017年,我局提案县委、县政府陆续出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清产核资方案、“三变”改革方案等改革类相关文件6个,同时在方塌圪崂湾村、通镇向阳湾村和金明寺孟山村开展试点改革,总结出了一些改革经验。今年,我局在全县范围开面推开,并于3月29-30日在佳州大酒店举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同时针对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我局提请县政府从12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人员25人组成业务指导组,并于4月11日开始赴各镇办及试点村进行业务指导。此外,我局还提议县委、县政府与各镇办中心签订了改革责任书,切实将改革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是针对政府扶持问题。我局提案县委、县政府对改革后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村每村注入资金10万元。此外还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通过产业扶贫资金促进改革,提案县委、县政府将产业扶贫资金注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实施项目,力争实施规模化经营,壮大村集体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人:白振军  电话:6721318

佳县农业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