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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欠发津补贴的建议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6 09:41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关于解决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欠发津补贴的建议
提案委员 刘瑜、韩少临、云根平、李树斌、昌世勤、杨虎军、高金彩、李庆伟、贺小军、刘如琴、高小飞、任水琴、张小梅、冯娇林、申小峰
承办单位 县人社局
协办单位 县财政局
办理情况

刘瑜、韩少临、云根平、李树斌、昌世勤、杨虎军、高金彩、李庆伟、贺小军、刘如琴、高小飞、任水琴、张小梅、冯娇林、申小峰委员:

      你们在佳县政协第九届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解决佳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欠发津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委员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2006年至2007年中省市下发文件提高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每人每天10元,其中文件中规定了范围、标准和执行时间,我县2012年11月28日第八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财政负担70%,单位自筹30%),单位严格按考勤予以发放;2009年至2011年中省市下发了执行人民警察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文件,文件中规定了范围、标准和执行时间,2011年11月8日,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给我县人民警察每年预算50万,用于发放人民警察工作日之外加班的补贴,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予以发放,每一项特殊岗位津贴都有具体的规定,不搞“普惠制”和“平均主义”。我局积极配合县公安局争取将此事予以妥善解决。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