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以“学”促“宣” ——佳县多部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09:00    浏览次数:次    作者:县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佳县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等单位主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通过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全面掌握新修订内容。

下一步,佳县将继续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为佳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