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0-03-25 15:33    浏览次数:次    

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了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做好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健全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

受省政府委托,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智华作了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我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全省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将聚焦“十三五”目标任务,围绕决胜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认真查缺补漏,啃下硬骨头,完成硬指标,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受省检察院检察长委托,副检察长黄河作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以争创全国一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目标,坚持“大视野、大格局、大作为、大练兵”,结合实际部署开展陕南秦岭生态环境、水源地保护等重点监督工作,一体推进强化办案、突出重点深化监督等,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绩。但还存在公益诉讼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检察干警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最新要求,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推动陕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天,会议还分组审议了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实施种子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有关人事议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姜锋、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赵刚,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当晚还召开了主任会议,讨论拟表决事项的审议情况。(记者:秦骥 刘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