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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综述
来源:榆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08 15:23    浏览次数: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全面深化改革大旗,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民生导向,紧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市情,勇毅笃行,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围绕“一个目标”不放松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省委对榆林提出的“三大目标”(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黄土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个更大”(为陕西追赶超越作更大支撑,为加快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作更大贡献)定位要求为全市追赶超越和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坚持“两个并重”齐发力

始终坚持“两个并重”,即承接贯彻中省改革部署和推动基层自主改革并重,保持“两条腿走路”,双引擎发力。

一方面,按照中省顶层设计要求,对于中省下达的改革任务,做到全面承接,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完成,上级有要求,榆林有行动,上级有动作,榆林有跟进,争取为全省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截至2018年,累计承接中省改革任务310项,按进度推进率100%;2019年,承接中省改革任务131项,已经通过《改革工作要点》印发,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取得丰硕的成果。

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基层开展彰显榆林特色的改革探索,涌现出不少改革亮点,很多工作走在中省前列。榆林是能源大市,推动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使全市领导干部从传统的“能源依赖思维中”跳出来,组织开展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榆林怎么干”主题活动,启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组织十大战略问题研究,聘请国家级研究机构和院士级水平人士领衔指导,调动四大班子成员合力攻关,用改革的思维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物化研究成果60多项,筛选出电力改革、园区改革、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等27项阶段性重大事项作为主抓手,推出一批破解榆林发展瓶颈、体现“榆林元素”的重大改革创新举措。比如,开展产业园区改革,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开展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加快组建榆林能化交易中心;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三变”改革成功经验多次在中省会议作经验交流,受到高度评价;率先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教育综合改革有关经验被省教育厅借鉴推广;引入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支付方式,为全国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与探索;榆林高新医院被民政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列为“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被省民政厅、财政厅列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典型养老机构;深入推进媒体融合,整合形成“报、台、播、网、新媒体”五位一体的传播体系,相关工作受到省委高度肯定。

推行“五个一”工作法抓落实

树立了“一把手”抓改革的政治站位。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委书记抓改革“第一责任”,在研究榆林改革思路、统筹安排部署上亲力亲为,发挥核心作用。去年以来,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11次,及时传达贯彻中省改革精神,统筹安排部署全市的改革工作。围绕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高端能化基地建设、乡村振兴等改革,多次深入基层摸情况、找问题、想对策、查实效,真正做到了“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

明确了一个正确的改革思路。市委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多次在全市性大会上强调改革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每年至少推出2—3项改革创新工作。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思路,提出在“发展理念、产业技术、管理经验上,对标国际一流;体制机制上,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尤其是沿海最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成为我们推动改革的基本遵循。

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体制机制。力求从制度层面保障改革的长效性和根本性,形成了相对闭合的体制机制链条。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的工作意见》,形成《榆林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问责办法》,定责到人,追责到底。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将改革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全市季度点评工作当中,先后出台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评比奖励《办法》、督察工作《办法》、第三方评估《办法》和《改革创新工作季度考评办法》。改革任务实行台账动态更新管理。建立重大改革领导包抓制度,制定《关于市级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的通知》,明确了市级领导责任分工。完善改革方案前期调研、征求意见、评估把关、报批审议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备案制度,每次召开委员会会议、出台重大改革文件方案、形成调研督察报告、收到试点批复和结项文件,都在第一时间向省委改革办备案。

制定了一个严格的考核办法。修改完善年度目标责任和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办法》,优化指标设置,根据资源禀赋、自然条件、发展水平等不同,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实行分类考核。改革创新工作全部纳入全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加大了改革创新在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占比,县区达到10.44%,部门达到13.44%,力度在全省是最大的。

推广了一批典型的基层经验。注重总结创新性做法和经验,及时挖掘改革典型案例,每年通过简报、杂志、公众号、案例选编等平台推广大批好做法好经验。在《榆林日报》开始“改革在基层”专栏,对全市典型改革经验宣传推广,提高改革的知晓率。探索建立“榆林改革创新奖”奖励基金,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对各专项小组和各县市区每年上报信息量做出了硬性规定,对信息报送量和采用量等情况进行了半年、全年通报。去年以来,编发《榆林改革》74期、《日新》杂志6期,印发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案例选编,开通了“榆林改革”微信公众号,发布改革信息10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