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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总河湖长、县委书记刘生胜督导检查河湖清“四乱”工作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9-09 16:18    浏览次数:次    

佳县总河湖长、县委书记刘生胜督导检查河湖“四清”工作图片1.png

县总河湖长、县委书记刘生胜(右六)听取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

9月8日下午,县总湖河长、县委书记刘生胜专项检查河湖清“四乱”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跃进、县委办主任徐曙光、县河长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徐建强以及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一同检查。

刘生胜书记一行实地察看了峪口便民服务中心丽景湾农家乐鱼塘、佳芦河城区段张西畔垃圾倾倒点、小会坪违建点,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全县河湖清“四乱”工作进展以及河长制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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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佳芦河城区段张西畔垃圾倾倒点问题上,刘书记要求住建部门加快建筑垃圾填埋场厂的建设,严格管理城区及周边建筑垃圾的乱倒、乱堆问题。责令峪口政府限期清理倾倒河道垃圾,恢复植被还河湖清洁并封锁乱倒垃圾的所有便捷通道;对丽景湾农家乐鱼塘问题,刘书记要求当地政府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针对佳芦镇小会坪违建点,刘书记要求两处违建住宅要按照黄委要求,及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进行上报销号;小会坪养殖场,因距离黄河太近,对黄河造成污染,当地政府要全力指导养殖户限期拆除,妥善做好后续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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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胜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长制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作为河湖管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刘生胜强调,全面落实河长制,关键是建立健全县、镇级河长湖长对河湖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治理。各级河长湖长联系人要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着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搜集整理相关河湖综合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河长湖长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重要作用,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刘生胜要求,一要加大已挂号“四乱”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还要举一反三、自纠自查,防止再次出现同类问题。二要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常态化巡河湖制度,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河长巡河和环保巡查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动态化巡查,加强联合执法和污染源头治理,确保河湖管护到位。三要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报道,让更多群众了解河长制、参与河长制,共同守护好佳县的绿水青山、碧河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