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佳县教育和体育局
来源:原创     发表时间:2021-03-09 12:57     作者:佳县教育和体育局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思路,加快全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对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使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拟订县级财政预算内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费附加、地方教育体育费附加、教师奖励基金及其他由县统筹使用的经费的安排计划;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对全县教育体育经费使用、校产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5.负责对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推进职业教育体育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体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县继续教育,推进成人教育体育的建设与发展;指导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体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8.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和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人事制度改革。

9.主管全县各类教育体育招生考试工作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体育入学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

10.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教学研究和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推进全县教育体育信息化工作。

11.指导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

12.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体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13.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建设与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苗少林

职务:局长

分工:教育全盘工作

办公地址:佳县佳芦镇人民路185号教体局

联系电话:0912-672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