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我们的不公平遭遇谁来解决
留言人 许** 信件编码 GPPS200713B142
信件内容
佳县农商行自2019年以来员工的周末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少得可怜,一天只有50几元,同样的工种,同样的工资,在2018年每天的加班费有200元左右,请问你们算加班费的标准是什么,加班费变化的标准又是什么?按照50多的加班费算,佳县农商行的员工是不是一个月只能领700多元工资?2020年初,为了适应银行电子化要求,全是好几个县已经实施了轮流值班制,既然各位领导觉得员工的加班费太高了,为什么又让我们不停地加班,总部的大部分员工都可以休假,为什么所有网点的员工就不可以
回复部门 佳县农商银行 回复时间 2020-07-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对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佳县农商银行劳动合同并未约定加班费的计算法,因此行务会研究下发了《佳县农商银行2020年职工薪酬考核分配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加班费的计算法,也通过了县农商行职工代表大会及行务会的审议。且该方案下发之前征询过全员意见,并无异议。

目前,佳县农商银行城区网点柜员执行倒班休假制,基层网点人员每月享有4天假期,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求自愿加班,并无强制员工加班的情况。为了合理运用服务资源,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佳县农商行近期正在计划实行营业网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轮流休业制度。银行员工假日休息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满足居民金融服务又是佳县农商行的应尽之责,因此节假日金融服务一直是县农商行面临的难题,今后佳县农商银行会加大力度推广网点智能化转型和电子银行业务,使广大客户适应通过手机银行和网银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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